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或生源地經辦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h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貸款。
綠色通道為保障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學校專設“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只要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或回執單,或者持有《武漢理工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隨錄取通知書發放),報到時我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一)認定意義 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實現精準資助的前提,是做好學生資助工作的基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是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資助的基礎。 (二)申請范圍 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校按照班級評議、學院審核、學校審批的程序對學生家庭經濟狀況予以認定。 (三)申請材料 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年5-6月進行;新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在每年9-10月進行。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次申請認定時,需要先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到學校后,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表》。 (四)主要考慮條件 必要條件: (1)家庭年收入無法負擔學生學費和住宿費,家庭可提供的月均生活費低于武漢市公布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線; (2)學生生活儉樸,沒有高檔消費品和高消費行為。 重要參考條件: (3)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4)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子女; (5)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對象子女; (6)身體殘疾或重大疾病的學生;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是指中國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后所在高校經辦的助學貸款。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高校在讀學生當年獲得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程序如下: (1)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并按要求提供申請材料; (2)學院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并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學校學生資助與服務中心負責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3)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學校審核和銀行審批后,學校將組織學生填寫、簽訂貸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 國家助學金申請助學金的基本條件及基礎標準: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5)學習態度端正,勤奮上進; (6)上學年所學課程考試無不及格現象或綜合測評排名在本專業或班級前70%或學習成績較上學年有進步。 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分為甲、乙、丙三等,其中:甲等4000元/年·人,乙等3000元/年·人,丙等2000元/年·人。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粕鷩抑鷮W金,資助標準為3300元/年·人。 勤工助學(一)勤工助學 我校設3000余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以學院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公共服務助理為主。學院助理主要指學院綜合辦、教學辦、學工辦、資料室等內設機構的勤工助學崗位;科研助理主要指獨立建制的科研院所的勤工助學崗位;行政管理助理主要指黨群部門、行政部門設置的勤工助學崗位;公共服務助理主要指直屬單位及附屬單位設置的勤工助學崗位。 (二) 勤工助學崗位申請條件 參加勤工助學的對象為我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學生申請崗位不得一人多崗。 (三) 勤工助學酬金發放標準 固定崗位的酬金標準根據崗位的工作時間、勞動性質、勞動強度等核定,并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酬金標準為300-350元/月。臨時崗位酬金標準原則上不低于12元/小時,每人每月臨時用工酬金不得超過350元。 學費減免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力支付學費且當年所獲資助不足以幫助其完成學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減免學費。 (1)遵守憲法和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 (2)自覺遵守大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規章制度; (3)學習勤奮刻苦、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 (4)道德品質好,生活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無高檔消費品和高消費行為。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孤兒、殘疾學生、烈士子女、優撫對象子女、貧困地區的少數民族學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學生予以優先考慮。 無息借款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學習刻苦,態度端正,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無吸煙、酗酒等不良嗜好者均可申請無息借款。借款分為甲等和乙等兩個等級,甲等借款為每人每學年2000元,乙等借款為每人每學年1000元。借款學生在畢業前必須全部還清借款,如表現優異,可根據符合條件在畢業前申請借款半免或全免。 困難補助困難補助是用于幫助我校學生解決因重大疾病、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導致的臨時性、特殊性經濟困難的補助政策。學生因上述原因嚴重影響正常學習和生活時,可以向輔導員提起申請,經學院、學生工作部(處)審批后,由財務處發放至學生銀行卡中。困難補助分為臨時困難補助和專項特困補助兩類,金額根據實際情況發放。 獎學金(一) 政府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 學年學業水平排名為班級前6%,綜合測評排名為班級前6%;思想道德素質為優;主修專業必修課程單科成績績點不低于2.5;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準。國家獎學金的獎勵額度是8000元/年·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 學年學業水平排名為班級前30%,綜合測評排名為班級前30%;思想道德素質為優;主修專業必修課程單科成績績點不低于1.2;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準;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5000元/年·人。 (二) 學校獎學金 1、卓越獎學金 在滿足學校一等獎學金評選條件下,在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生認可度高,能在學生中起到榜樣示范作用。卓越獎學金獎勵額度是:20000元/人。 2、學校一等獎學金 學年學業水平排名為班級(或專業)前9%,綜合測評排名為班級前30%;思想道德素質為優;學年學習平均學分績點為3.0以上,主修專業必修課程單科成績績點不低于2.0;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準。學校一等獎學金獎勵額度是:3000元/人。 3、學校二等獎學金 學年學業水平排名為班級(或專業)前17%,綜合測評排名為班級前30%;思想道德素質為優;學年學習平均學分績點為3.0以上,主修專業必修課程單科成績績點不低于2.0;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準。學校二等獎學金獎勵額度是:2000元/人。 4、學校三等獎學金 學年學業水平排名為班級(或專業)前30%,綜合測評排名為班級前50%;思想道德素質為優;學年學習平均學分績點為3.0以上,主修專業必修課程單科成績績點不低于1.2;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準。學校三等獎學金獎勵額度是:1000元/人。 (三) 專項獎學金 1、社會獎學金 社會獎學金是由社會出資方在我校設立的學生獎學金。該類獎學金的名稱、評選等級、標準、比例及評選范圍見各自的獎學金評選條例,該類獎學金的評選以每年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的文件為準。 2、專業獎學金 該獎學金為我校航海類專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設立。專業獎學金獎勵金額是:每年500元/人(其中100元用于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其它費用)。 暑期資助熱線027-8765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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